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成为了我国高等教育的主题词,我们不仅需要思考“实现什么样的内涵式发展”这一问题,更要探索“怎样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办法。
满足高校实践之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和高校在选择高等教育发展方式上进行了艰难的探路摸索,呈现出移植借鉴、数量增长、重点提升、质量发展等四大阶段性特征,可称之为以学习借鉴欧美高等教育经验为主要特征的“模仿式发展”、以数量增长为主要特征的“外延式发展”、以“211”“985”工程为主要特征的“非均衡”发展、以“双一流”建设为主要特征的高质量内涵发展。
从历史溯源上来看,“内涵式发展”是一个具有浓郁中国意境的“本土”政策语汇,是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双重发展历程而出现的一个概念。25年来,尽管“内涵式发展”的议程时有时无、目标时重时轻、含义时大时小,但政府和高校对内涵式发展的追求“一直在路上”,对高等教育根本属性及功能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既是高校实践之需要,也是教育规律之诉求。
适应高校需求之变
服从和服务于政治、经济与社会的需要,是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逻辑起点,高校要走出“象牙塔”,主动步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
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是迎接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必然要求。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发展重心转移、发展动能转换形成历史性交汇,必将引发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深度调整,重塑民族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领导力,颠覆传统产业的形态、分工和组织方式,也将重构人类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模式。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是我国高等教育确定发展方向、制定教育政策、深化综合改革的根本依据。
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是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要求。高等教育是一个开放、复杂、非线性的社会子系统,与区域经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美国的“硅谷”,法国的索非亚科技园,日本的“筑波”和我国北京的“中关村”、武汉的“光谷”、台湾的“新竹”等,都是高等教育为全球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卓越代表,也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典范。
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也是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必然要求。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高等教育提出了重大命题。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渴求与高等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不全面的矛盾,通俗地讲,就是高等教育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大学”的朴素愿望和强烈需求。因此,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目的就是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渴求。
探寻高校“一流”之道
实现高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首先要以“双一流”为引领。从国家层面看,“双一流”建设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高等教育强国战略的进程与实现;从大学层面看,“双一流”将对我国高等教育现有格局进行“重新洗牌”,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再调整、层次再划分、资源再配置。“双一流”建设关系到大学身份与地位的再确立,实际上已经成为大学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抓手、动力和标志。
其次,要以合理规模为基础。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并不截然对立,规模扩张作为发展的重要基础,甚至在一定阶段成为发展的重要特征。但必须深刻认识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虽然不是对规模扩张的简单否定与抛弃,在本质意义上却是对大学合理规模的“声索”和对过度综合的“纠偏”,作为时代要求,其着眼点和着力点将更加聚焦于关注核心能力而非规模实力。
再其次,要以优化结构为支撑。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现实来看,要优化高等教育的区域布局结构,支持中西部建设一流大学;要优化高校的层次结构、类型结构,使各级各类高校协调发展;还要优化高校的学科专业结构及内部治理结构,为区域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智慧与方案。
此外,要以鲜明特色为关键。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和争创世界一流的目标下,鲜明特色归根结底是大学的“海拔高度”。进一步而言,学科是大学的单元细胞,学科特色才是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为此,大学要在科学整合资源、打造学科“尖峰”上下功夫,不仅使自己的“尖峰”学科牢固确立在全国高校同类学科中的“江湖”地位,更以建设“尖峰”学科带动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最后,要以深化改革为保障。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需要“全面的”而非“局部的”改革,需要“深化的”而非“浅表的”改革,需要“系统的”而非“碎片化”的改革,需要“真改革”而非“伪改革”。为此,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高校招生制度,以更好地选拔“人才”;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更好地与“双一流”建设相适应;进一步改革考核评价体系,以更好地营造“安于定位、办出特色、创造一流”的分层分类办学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