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论证都是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法三个要素构成的。
(1)论题:是通过论证要确定其真实性的判断,它所要回答的的是“论证什么”的问题。论题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科学上已被证明的判断,对于这类论证,其目的主要是在于宣传真理,使人们确信某个论题的真实性,另一类论题使科学上尚待证明的判断,对这类论题的论证,其目的在于探索论题的真实性。
(2)论据:用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判断,它使使论题成立并使人信服的理由或根据,它所回答的是“用什么来论证”的问题。可作为论据的判断一般有两类:一类是已被确认的关于事实的判断,另一类论据是表述科学原理的判断(包括定义、公理、定律、原理等)有些论证是分层次的,在确定某一判断(论题)的真实性过程中,如果引用的论据(第一层论据)本身还不是很明显真实性的判断,就要引用其他判断(第二层论据)对这些论据进行论证。如此类推,还可以有第三层论据、第四层论据等。在一个论证中,只能有一个论题,论据一般有多个。
(3)论证方法:是指论据和论题之间的联系方式,即论证过程中所采用的推理形式,它所回答的是“怎样用论据论证论题”的问题。一个论证过程可以只包含一个推理,也可以包含一系列推理。
道理论证。运用讲道理的方法,用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名言及被人们公认的科学原理、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观点。
例如《谈读书》(人教版九上课文)第十段列举“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思维精密,哲理使人思想深刻,伦理学使人有思想,逻辑修辞使人善辨”这六门科学知识的作用进行论证,归纳出“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