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根据以下分类对应自己的类别填写:
(1)统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艺术(文)、艺术(理)〕需选择艺术类别,艺术类别分为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其他不参加艺术统考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艺术统考。
(3)其他不参加艺术统考类包括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专业,不实行全省艺术统考。报考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的考生还需选择艺术统考细项。
(4)体育专业〔体育(文)、体育(理)〕考试实行全省体育统考。
提示:“统考”与“对口”两者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选择“统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考生既可选择“统考”又可选择“对口”,但只能选择一种类型。
高考“报考类别”:
(1)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包括:文史、艺术与文学、体育与文学、科学与工程、艺术与科学、体育与科学、单项招生;艺术体育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文学和历史专业,艺术体育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理工科专业。
(2)相应的招生类别包括:旅游、服装、财经、文秘、农林畜牧兽医、机械、电子电工、建筑、计算机、烹饪、医药、化工、矿山及安全工程、学前教育。
考研报考类别填写分为:非定向,定向,委培即计划外,自筹即计划外。考生在填写报考类别时应注意:毕业后离开原单位的,应在国家计划中填写“无定向”或“自筹”。申请入职培训或预约时,必须选择并填写入职培训预约单位的名称。
1、定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
2、非定向: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3、自筹:自筹经费研究生是招生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导师的科研经费、学校创收的经费或社会集资的自有经费培养的研究生。自筹经费生国家不负责分配。
4、委培: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其它均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