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
(相关资料图)
我校各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组织复试,全校使用统一的远程复试平台。考试形式包括口头问答、线上笔试,各考核项目的具体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长见招生学院网站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试一般由专业知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3项组成。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5个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增加政治理论考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另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3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专业知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政治理论及2科加试科目,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录取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需加试的考生)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和总评成绩择优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
(5)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
(6)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转档案到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5.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拟录取名单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