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理工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
(一)调剂考核形式
2023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参照一志愿复试执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调剂到本专业的考生复试成绩与本专业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分别排序。
(四)调剂具体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其中调剂要求须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每次调剂系统开放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回复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结果不得超过考生报名后36小时。
3.调剂复试内容和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的应一致。
二、录取
(一)入学总成绩计算
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录取程序
1.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情况,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提出各专业待录取和候补待录取名单,并将名单及复试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处。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专业的待录取和候补待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待录取名单中有学生放弃录取资格则从候补待录取名单中顺位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3.拟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批。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由校研究生处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