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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赵泽众)近日,河北省民政厅会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河北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将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以下简称“精康融合行动”),提高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
方案按照2023年5月至12月,2024年1月至12月,2025年1月至12月三个时间节点确定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总体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其中,到2025年,各设区市辖区内80%以上的县(市、区),以及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所辖3个县,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
“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期间,将开展全省精康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优化行动、畅通患者转介与康复服务平台双向衔接行动、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开展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拓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行动、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行动等六项重点行动。
据悉,河北省自2021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以来,已连续2年先后在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省级下拨支持资金800余万元,累计为5000余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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