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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伟旗)记者6月1日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围绕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法治需求,依法创新能动履职,本着“大案精办、小案快办”的原则,高质效办理了一批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当天,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省水利厅共同发布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辽河、绥芬河五大水系纵横全境,1633条河流蜿蜒流淌。为守护好吉林省珍贵的水资源、水生态,吉林省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加强溯源治理,切实保护了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安全。
当天共发布了五件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涵盖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道行洪安全等类型,与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息息相关。
“这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对涉水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法律监督的突出成果,有效助推了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贾云鹏说。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魏宇宸介绍,水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的协作机制,在建立两机关良性互动、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前,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省水利厅还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协作,构建依法治水新模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