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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包头铁路警方查处一起利用电子支付盗刷他人钱款的案件,违法嫌疑人薛某被依法处以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6月6日,从Z180次列车下车的杨先生发现手机里有3条共计1200元的支付记录,但是自己印象中并没有这些消费,认为自己可能是向他人借用手机时遭遇了盗刷,于是向铁路警方报警求助。了解情况后,乘警通过杨先生提供的线索快速抓获嫌疑人薛某,并交由前方包头车站派出所进行下一步处理。
经民警讯问得知,当天早晨,在Z180次列车上,薛某发现邻座的杨先生扫码购物时毫无遮挡防备,便动起了歪心思,暗自记下了他的支付密码。之后,薛某主动与杨先生搭话,并谎称自己是“公职人员”以骗取信任,待两人“感情熟络”后,薛某假称自己手机没电,需要借用手机拨打电话,将杨先生的手机带到卫生间,输入之前记下的支付密码向自己的微信扫码转账1200元。将手机归还后,薛某看到杨先生毫无觉察地到站下车,以为自己阴谋得逞,没想到转眼便被铁路警方抓获。
目前,嫌疑人薛某对自己在列车上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包头铁路警方依法对薛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将其非法所得的1200元返还给杨先生。
供稿:包头铁路公安处宋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