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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市公积金中心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公积金中心就2023年全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情况作出简要介绍和情况通报。
2023年1-6月,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单位1069家,新增开户人数2.66万人,其中非公企业开户2.37万人,实际缴存2.13万人,提前完成2023年非公扩面2万人的计划。其中:新增开户单位数、新增开户人数分别位于全省第二、第四。
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4585家、实缴人数22.48万人。在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0.36%,国有企业占9.61%,非公企业占37.06%(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28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占2.84%,灵活就业人员占0.15%。
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为380.97亿元,缴存余额133.06亿元。
2023年1-6月,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93笔、11.87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比增长88.83%、101.53%,户均贷款额度达38.38万元。1-6月,全市享受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政策职工发放贷款1717笔、6.06亿元,贷款笔数占比55.51%;全市异地贷款715笔、2.46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37笔、0.11亿元同比增长1832.43%、2136.36%。
会上市公积金中心还对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有哪些进行了解答。今年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市住建局等八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六建房〔2023〕1号),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引导非公企业、新市民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①非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市县区给予非公企业按当年新增缴存职工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补贴(100元/人.月),不足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计算。②取消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须“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缴存限制。
2.提高住房公积金最低贷款额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我市现行最低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单职工缴存家庭最低贷款额度为36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最低贷款额度为48万元。
3.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①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个家庭年提取额提高到不超过1.5万元。②缴存职工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4.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为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押房产在交易过程中,无需提前还款办理解押手续,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