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I期临床试验:初步临床药理学和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新药在人体内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这个时期需要的病例数量比较少,一般20-80例。
2、2.II期临床试验:疗效初步评估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有靶适应症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也为期临床试验的设计和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3、这一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取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对照临床试验。本期病例数比第一期多,一般100-300例。
4、3.III期临床试验:疗效确认。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具有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评价获益与风险的关系,最终为药品注册申请的审批提供充分的依据。
5、一般来说,试验应该是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对照试验。这个时期的病例数更大,一般在1000-3000例。
6、4.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独立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药物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估在普通或特殊人群中使用的益处和风险之间的关系;提高剂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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